汽车制造业有机废气的产生主要集中于涂装工序,而涂装过程中VOCs则主要产生于电泳底漆、中涂和面漆的喷涂及烘干过程、塑料件加工的涂漆工序。在中涂和面漆喷漆过程中,约80-90%的VOCs是在喷漆室和流平室排放,10-20%的VOCs随车身涂膜在烘干室中排放。汽车涂装产生的有机废气具有大风量、中低浓度的特点。
汽车制造业VOCs的管控受到地方环保局的极大重视,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江苏、山东出台了汽车行业专项排放标准,天津、河北、陕西在综合排放标准中也对汽车行业提出明确要求。本文梳理了最新的各地方标准限值要求,整理并分享给大家。
1、标准列表
2、标准明细
2.1北京—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1226-2015)
涂装工序设备或车间排气筒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应执行表1规定的限值。
2.2 北京—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1228-2015)
汽车维修过程中使用的处于即用状态的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以单位体积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的质量浓度计,g/L)应执行表1规定的限值。
汽车维修过程中,喷烤漆房排气筒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应执行表2规定的限值。
2.3北京—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DB11/1227-2015)
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涂装工序使用的处于即用状态的涂料挥发性有机含量(以单位体积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的质量浓度计,g /L)应执行表1规定的限值。
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设备或车间排气筒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应执行表2规定的限值。
2.4广东——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
烘干室排气应安装废气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其VOCs的总除效率应达到90%,排气筒排放的总VOCs浓度限值为50mg/m⊃3;。其它排气筒排放的VOCs浓度限值应符合表2规定。
2.5河北——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表1(续)
2.6江苏—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标准DB 32/2862—2016
2.7山东—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
2.8陕西——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
2.9上海—汽车制造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59-2014)
2.10天津—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2.11重庆—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